做完筆錄不起訴、沒開偵查庭、偵查庭不認罪在PTT/mobile01評價與討論,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
做完筆錄不起訴在Re: [問題] 莫名其妙被告妨害名譽怎麼辦?- 看板LAW
: 如題
: 今天收到信
: 完全不知道是哪個網站
: 哪篇文章的問題
: 打電話去警局說我妨害名譽
: 說是網路論壇我猜可能是PTT
如果你搞不清楚是誰,最有可能的就是PTT,因為有灰色地帶。
懶一點、爛一點的偵察佐,原告報案做完筆錄之後,就會發函給站方。
一般正常而言,應該先偵查有無犯罪事實。
而且ptt妨礙名譽案件,無法轉移管轄權,因為機台在台大,所以要到文山第二分局。
更懶更爛的偵察員警,會直接就原告分局要求你到案說明。
ptt站方接到刑事案件要求,會提供申請註冊資料個資,警方會用他自己的管道查找。
你無法證明警方用的查找方式是否合法,不必糾結為什麼會被找到,沒意義!
: 不過我現在八卦水桶中
: 最近也沒侮辱誰就感到很莫名
: 而且單子上有我的身分證字號
: 也太詭異
: -----
: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
三個重點如果你有掌握、把握,我會建議你跟隨我的三不政策。
1、對方不是知名ID、無法連結到現實本人,例如卡神、四叉貓。
2、對方的ID沒有上過法院,例如本版某些人、我自己也待確認。
3、你沒有指名道姓、足以辨識你指的是對方,例如你譙他的過程講到他的本名。
以上三點你可能會違反版規被水桶,但對方很難讓你被起訴。
如果你不是單獨居住,同住的親友是否願意支持你、相信你?
如果他們不會胡思亂想願意挺你,可以跟我這樣做~
我的三不政策是:
不到案說明、不跟對方和解、不道歉也不接受對方道歉。
如果你不到案說明,爛一點又狠一點的偵察會把送達通知貼在你家門口。
正確一點的說法是送達你的轄區,轄區的員警幫忙貼在你的家門口。
不跟對方和解,有些訟棍慣犯,就是吃定大家怕事、沒時間,以戰逼和。
我被嗆了那麼多次、被對方報案提告的那麼多次(我有逼到不少人)…
至目前為止一共只收到兩張不起訴處分書。
第三張應該半年內會收到外,其他的不是偵查就終結,就是對方撤告、撤案。
我的三不政策還有一個原因,想讓自己的ID可以連結到現實本人。
如果你沒時間怕麻煩,跟對方和解撤告最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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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本事歡迎提告,不必一再重複不斷的提醒我,
給我有效聯絡窗口,查核屬實願提供被告個資。
都這麼配合還在等什麼?趕快報案按鈴申告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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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 stt96321544: 大部分員警都會直接叫來原派出所筆錄 01/19 23:40
→ stt96321544: 他們也怕被說吃案基本上現在都會送檢 01/19 23:40
→ JustSad: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是黑名單?偵察佐跟書記官都說幫我換 01/19 23:43
→ JustSad: 後來告訴我因為機台在台大,所以無法更改管轄地。 01/19 23:44
→ JustSad: 只要有送檢察官,一定會拿到不起訴處分書、或被起訴。 01/19 23:45
→ JustSad: 我的「前科累累」仇家多,目前只有兩張不起訴處分書… 01/19 23:46
→ JustSad: 換句話說,不是他們被我逼急一樣沒提告,就是後來撤告。 01/19 23:47
→ q135q135: 關於樓上某J的發文與推文 建議一律略過 以免被誤導 01/20 00:48
→ JustSad: #1UkNw3lM #1TSc__gM 01/20 01:10
推 maniaque: 哈哈哈哈哈~~~~~~某位還在玩複製貼上這種猴把戲啊? 01/20 05:35
推 cape129: 推8樓。J先生的意見不用斟酌,直接略過。 01/20 06:36